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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專案旅遊抵用券使用方法與相關規定

1. 兌換方式:抽獎劵中獎存根聯需於民國107年04月30日前兌換成旅遊購買憑證,需先預付每人/每張訂金新台幣$3,500元。兌換方式如下:

>>郵局掛號:抽獎劵中獎存根聯+填寫人身分證影本+訂金。

>>現場領取:抽獎劵中獎存根聯+身分證核對+訂金。

郵寄掛號現金袋或現場兌換地址:(維珍旅行社票務部收)

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118號10樓(近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2. 票卷性質:本劵純屬贈品,以台北–韓國五天四夜團體旅遊限定產品為主。

3. 票卷價值:僅限折抵台北–韓國六天五夜團體旅遊限定產品,新台幣$7,000元。

4. 使用效期:需於民國107年04月30日前兌換成旅遊購買憑證,兌換後可選擇一年內出發日期之限定產品,逾期無效。(以兌換日期算起)

5. 使用對象:購買憑證使用對象須持有中華民國護照方可使用,不得要求兌換其他等值商品或現金。

6. 旅遊購買憑證相關使用規定:

  A.領取旅遊購買憑證日起算七日內若放棄使用,請將憑證及收據退還本公司,並辦理退回訂金每張新台幣$3,500元,逾期恕不受理。

  B.領取旅遊購買憑證日起算七日後至一年內若放棄使用,請將憑證及收據退還本公司,並辦理退回訂金每張新台幣$3,500元,每人每張酌收手續費新台幣$300元。逾期無效,不辦理任何退費

  C.此活動不得與其他行銷活動優惠合併使用。

7. 旅遊購買憑證使用方式:(每人每次限使用一張)

  A.以參加維珍旅行社所規劃台北–韓國五天四夜團體旅遊限定產品,每人每張可折抵新台幣$7,000元團費。

  B.需出發45前天報名訂團,以方便確認出發日期人數及機票作業。如45天內需求報名則以候補方式作業,由維珍旅行社告知為主。

8. 活動中所規畫之旅遊產品,若因使用時旅遊所發生之任何爭議以觀光局所公佈之制式旅遊合約書內容規範為主,並以台北地方法院為一審訴訟法院。

9. 本公司有保留修改及變更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10. 因本劵為贈品版面有限為確保消費者權益,請使用本劵務必詳閱使用方法及相關規定或來電洽詢。

11. 任何相關問題,請電洽維珍旅行社由專人為您服務。TEL:(02)7744-7222   FAX:(02)3393-8666    交觀甲8003

(請於上班時間撥打,週一至週五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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