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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於出發當日向本公司專屬機場送機人員領取已為您辦好的CHECK IN相關文件【護照(自帶的旅客請記得攜帶您的護照到機場)+海關單】。《出機場後請向前方看》導遊接待人員將會持接機牌與您會合。
2.抵達當日,贈送電話SIM卡(每房乙張,已為您儲值50,000印尼盧幣),方便您在行程中與導遊保持聯絡。
3.本行程之旅遊型態為個人MINI TOUR之型式進行,台灣並無派遣領隊隨行,僅於國外安排全程華語導遊服務(去程本公司於桃園機場有提供機場服務人員為您辦理登機手續;回程於峇里島機場亦有專人為您辦理登機手續),其它於機場去回程之登機、入出境、過海關等均需由旅客自行處理。
4.本行程使用之機票為團體票,恕無法延長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且不可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不可事先指定坐席或劃位(航空公司依旅客英文姓名排序)。
5.若遇單人一間房需補單人房差,若是三人住一室則同價。(第三人以加床方式進行,加床的形式依酒店安排為主,可能是加床墊-無床架或是行軍床)
6.飯店及Villa的先後順序恕無法接受指定,行程中比列方式為參考模式,正確的住房順序須等國外飯店確認後在台灣當團的行前說明會資料公佈之順序為準,不便之處,尚請鑒諒。
7.本報價僅適用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公民,凡持外國護照者需加收NTD1500。印尼人或住宿印尼外國人需另行估價。
8.若有特殊餐食要求,請務必最少於出發三天前(不含假日)告知您的微笑業務專員,以利餐食安排。
9.素食: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10.因MINI TOUR為FIT訂房,在旅客報名訂位後方能開始訂房作業,行程內所設定之飯店均為標準房型,若因同級飯店均客滿情況時,本公司會優先需求同級飯店之其它房型,再行通知正確認之飯店房型及房差費用,一經旅客確認同意時,則直接下訂金給飯店,為了能給予貴賓們更迅速的服務,請於報名時一併提供正確中英文姓名,以便利所有的作業流程。
11.暑假規定:2016年07月04日至07月13日暑假出發期間,機票一經開立不得辦理退票及退款。
12.有些飯店在旅客辦理入住CHECK IN手續時,會向旅客索取入住押金,您可使用信用卡做過卡的動作,此部分請您放心,飯店並不會去做請款的動作。也提醒您,出國時可隨身攜帶您的信用卡。若您沒有攜帶信用卡,飯店會先向您收取現金,金額每家飯店不同,並於退房時退還給您。

1.巴里島MINI TOUR的導遊及司機小費,每位貴賓USD50元。
2.本行程為MINI TOUR迷你小團,台灣並無領隊隨行,巴里島當地全程安排當地華語導遊接待。
3.巴里島是一個小費國家,小費的給予也是觀光地區的例行慣例,與台灣的國情相比或許您一定有些不習慣,但在此還是要提醒前往峇里島旅遊的貴賓,必要的入境隨俗是一定需要的哦!
》進出飯店行李小費每房RP10,000
》每日飯店住宿床頭小費每天每房RP10,000 》烏布泛舟船家小費每位貴賓RP10,000~20,000
》SPALULUR芳療師小費每位貴賓RP10,000~20,000 》騎單車帶領員小費每位貴賓RP10,000。 
》南灣水上活動教鍊小費每位貴賓RP10,000,精彩三選一每勿每位貴賓RP10,000。
國際電話、飯店洗衣、房間內冰箱的食物,各服務人員的小費敬請自理。

▲持以下國家護照可落地簽證(付費簽證):
澳大利亞、巴西、白俄羅斯、馬爾地夫、利北亞(北非國家)、馬耳他(歐洲島國)、安到爾共和國等共7國。
▲需事先辦好簽證之國家
阿富汗、喀麥隆、幾內亞、伊拉克、以色列、利比里亞、 尼日、奈及利亞、北韓、巴基斯坦、索馬利亞(非洲東部)等共11國。特別留意:若您所持有的台灣護照,裡面的『身分證字號』欄位為空白時(大多是國外所核發的台灣護照),必須要本人親至印尼駐台辦事處辦理印尼簽證。印尼駐台辦事處聯絡電話:02-8752-3044。
▲持以下國家護照可免簽:
台灣、柬埔寨、日本、韓國、印度、加拿大、阿根廷、埃及、南非、奧地利、丹麥、芬蘭、義大利、德國、挪威、法國、比利時、冰島、瑞典、希臘、瑞士、愛爾蘭、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匈牙利、波蘭、墨西哥、英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寮國、越南、泰國、汶萊、澳門、香港、智利、秘魯、摩洛哥、中國大陸、美國、紐西蘭等等。
▲除持以上國家護照可免簽或辦理落地簽證外,持其他國家護照均需要申請正式簽證,簽證辦理準備資料及天數,因國籍不同會有些差異,請洽詢您的微笑業務專員,並請儘早辦理。
▲巴里島入境注意事項:入境海關時需持護照,再由移民官在護照上蓋好入境簽證章;提醒旅客於入境後務必再次確認護照上是否蓋好入境簽證章。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滿6個月以上效期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微笑業務專員。
相關資訊請查詢: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1.東南亞絕大部份五星級酒店或VILLA 均不提供牙膏牙刷等私人性必需品,故鑒於環保概念及個人衛生等因素,請您務必打包於個人行李中,自行攜帶。
2.出入境印尼護照需六個月以上之效期(以回程日期計算)。
3.請務必依說明會資料內所述之標準集合時間(約飛機起飛前2之2.5小時)前,抵達與團體會合,以免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4.峇里島氣候屬赤道熱帶氣後,氣溫隨信風帶而改變,終年分成兩季,四月~十月是乾季,十一月~三月是雨季,白天年均溫度為30度,每年七到九月峇里島因受澳洲大陸冷氣團影響,氣溫最為舒適宜人。
5.攜帶服裝請以夏季簡便服為主,正式場合則以西裝或印尼蠟染上衣為主,但在進入寺廟時,下半身衣物要蓋過膝蓋(上半身則無限制),並需繫黃或綠或紅色腰帶(入口處均有提供),若著短褲入廟,可於入口處租條沙龍布來穿。
6.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7.錢幣:台灣出境
》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8.請攜帶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9.溫馨提醒:個人貴重物品及常備藥品請隨身攜帶,自行保管,切勿隨意置放於行李箱、房間或車上。
10.電壓:220伏特,兩孔圓形深凹插座,需要轉接頭才可使用。
11.時差:峇里島以東與台灣相同,日惹、泗水以西則慢一小時。
12.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13.國人旅遊購物免稅額規定:
14. 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15. 3C產品為上限,海關查出未申報超出量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16.關於鋰電池之攜帶/鉛酸電池之規範:
》攜帶備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的限制,備用電池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或於電極上貼上絕緣膠帶或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中,
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100 瓦特小時以下之備用鋰電池雖無數量限制,但攜帶數量必須合理及限個人使用。對於行動電源本體若無明確標示規格或數值則一律禁止攜帶。
》備用鋰離子電池(含行動電源/充電寶),超過 100 瓦特-小時但不超過 160 瓦特-小時(含),每個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上機,超過 160 瓦特-小時則禁止攜帶。
17.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18.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19.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致各位旅客:
為了您在此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也是我們盡到告知的責任,同時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並依航空公司指示使用3C電子產品。

2.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3.搭乘船隻、從事水上活動,請務必穿著救生衣,船速較快或風浪大時,請扶緊坐穩,勿任意移動。

4.搭乘纜車或其他短程接駁交通工具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5.貴重物品可存放飯店保險箱,如隨身攜帶,切勿離手,也不要隨意放置遊覽車或餐廳座椅上或離開視線範圍。

6.請勿在公共場合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清數鈔票。

7.住宿飯店請隨時加扣安全鎖,並勿將衣物披在燈上或在床上抽菸,聽到警報器響時,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8.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具刺激性活動,如搭乘直升機、降落傘、高空彈跳、峽谷小飛機、滑雪雪盆、浮潛、水上活動等。

9.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10.游泳池未開放時間,請勿擅自入池。並切記勿單獨入池,最好找伴相互照應。

11.海(水)邊戲水,下水前要注意海象、天氣,浪大、海水漲、退潮,或有標示「危險海域」、「禁止游泳」或岸邊插有禁止紅旗區域,絕不可下水。

12.選擇有救生員、有規劃戲水範圍的海水浴場戲水,戲水時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3.參加浮潛時,請務必穿著救生衣,接受浮潛老師之講解,並於岸邊練習使用呼吸面具方得下水,並不可超越安全區域活動。(此項活動孕婦、小孩、年長者及身體不適者不建議參加)

14.使用滑水道或雪盆時,請遵守起點安全人員管制,以免撞到前方遊客,抵達終點後立即離開水道,以策安全。

15.從事冰(雪)上活動時,請配戴完整護具,接受教練或工作人員指示,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小心謹慎。
16.團體活動時單獨離隊,應留意自身安全並提供聯絡電話,並依約定時間準時歸隊。
17.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自行外出時,請告知領隊或團友行蹤,逛街時請妥善保管證件(如護照)及財物,注意周邊環境,盡量避免單身搭乘地鐵,或逗留於治安較差之區域,並須特別留意可疑人士藉機搭訕行騙。

18.拍照時請注意安全,並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9.出國、返國及旅遊途中請千萬要切記勿幫任何陌生人帶行李及物品。
20.出國期間吸菸旅客不可隨意吸食來路不明的菸,並請遵守該國菸害防制規定。

21.本公司依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投保履約責任保險,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再確認保單並奉觀光局之新制規定,旅客應自行投保旅客平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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